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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机标题: |
大量收购玉米 |
所属行业: |
农林牧渔 - 粮食油料 |
有效期: |
2010年05月18日 |
商机信息: |
玉米收购标准
一、 水分:
14%以下不折扣;
14-16%超一扣一;
16-18%超一扣一点二;
18%以上原则上拒收或按照超一扣三让步接受处理。
二、 杂质:
0.5%以下不折扣; 其中玉米芯:0-0.1%超一扣一
0.5-3%超一扣一点五; 0.1-0.3%超一扣二
3-5%超一扣一点五; 0.3-0.5%超一扣三
5%以上原则上拒收或按照超一扣二让步接受处理。 0.5以上拒收
三、 霉变粒:(包括整粒霉变和玉米粒部分霉变)
0-1%不折扣;
1-3%超三扣一;
3-5%超一扣一;
5%以上原则上拒收或按照超一扣四作让步接收处理。
四、 容重:(1升玉米的总重量;玉米容重越大,产品出品率越高,加工性能越好)
660g/l以下的原则上拒收或按加扣10%作让步接收处理。
五、 作弊的判定及扣罚:
1、 发现散装、袋装玉米中有砖、瓦、石等杂物,按此部分重量的10倍加罚;
2、 卸车过程及卸车前取样如发现两次水分差值超过2%,水分的结果按最高值进行折扣。
3、 卸车过程发现杂质、霉变、玉米芯含量明显比大样多,在大样检测结果基础上加0.1-0.5%、
六、 水分的结果取卸车过程中多次抽检的平均值折扣,杂质、霉变、玉米芯的结果取卸车前抽检并结合卸车过程中加扣后折扣。
七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予以拒收:
1、 水分大于18%的玉米
2、 杂质大于5%的玉米
3、 烘干玉米
4、 霉变玉米含量大于5%的玉米
5、 玉米芯大于0.5%的玉米
6、 容重小于660g/l的玉米
八、 让步接收玉米
在厂内抽检过程中,若抽检结果达到拒收条件的而客户又同意继续卸车的,作让步接收处理。此部分玉米由质检部、生产部协调处理。
(注:在水分、杂质、霉变粒、容重的判定时,各分项包括上限而不包括下限)
九、 该玉米收购标准自2009年3月9日8:00起执行。
联系人:王先生 联系电话:13935144881 |
产品规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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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数量: |
10000000 |
包装说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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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价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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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说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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