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2日,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,自实施退耕还林以来,8年间,全省113个县的1090个乡镇、1.4万个行政村共完成建设任务2067万亩,经国家有关部门调查核查,退耕还林面积核实率、造林合格率都在85%以上。
目前,已有1200万亩造林面积初步达到幼林标准,工程区涵养水源的能力逐步增强,全省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继续恶化的局势得到初步遏制。林草植被得到有效恢复的同时,退耕农民收入得到增加,各地在保证生态林的前提下,积极探索发展模式,发展了一大批干果经济林和用材林,为退耕农户的长期稳定增收奠定了基础。 (兰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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